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专业建设,进一步规范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作用,促进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提升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现发布专业带头人选拔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专业带头人岗位设置
1.学校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岗位聘任制,采用“公开选聘、择优聘任、目标考核”的方式进行聘任和管理。
2.每个专业设置专业带头人1名,聘期三年。
二、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带头人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所从事专业与申请专业一致或相近,基本条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担任教研室主任经历;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4.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聘任满2年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本专业有突出贡献;
5.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带头人或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主要负责人(限前5名)。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下列业绩条件之二:
1.近三年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荣誉称号1次;
2.近三年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1项并顺利结题;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完成地厅级以上课题1项并顺利结题;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1篇,主编或副主编出版教材1部;
4.近三年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行业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文娱竞赛、体育竞赛获奖。
二、选拔与聘任程序
(一)专业带头人评选采取“个人申请、教学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审议、学校审批”的流程进行。
(二)评选的具体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有关学历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
2.教学单位评定。各教学单位组织对专业带头人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定,并经民主评议、党政联席会后确定的《XX学院专业带头人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
3.材料评审。人事处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学校审批。评审通过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正式下文并予以聘任。
(三)颁发聘书。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
三、专业带头人主要工作职责
(一)专业建设:负责组织专业调研,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专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主持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本专业的专业认证;熟悉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同行发展情况,跟踪最新学术动态,拓展专业特色,开发本专业领域内的新专业或专业方向;面向本部门师生进行学术或专题讲座。
(二)课程建设: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提出课程建设规划;主持或指导本专业课程建设,指导本专业任课教师课程改革;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
(三)师资建设:拟定本专业师资队伍年度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青年教师工作,负责本专业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
(四)课题研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开展纵横向课题研究。
(五)实训基地建设:根据专业发展需求,编制实训基地建设方案;根据实训基地建设方案,编制年度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项目备选库资料;根据实训基地实际建设情况,编制实训基地建设总结。
(六)产教融合:负责本专业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主持产教融合项目,开展技术服务。
(七)技能竞赛:指导学生参与技能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
(八)其他工作:完成学校及教学单位下发的其他工作。
四、专业带头人待遇
1.聘期内专业带头人享受专项奖励。专业带头人专项奖励每年集中发放一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
2.聘期内,每个专业带头人享有专项建设经费。专门用于调研、专业开发和建设研究的非公派车旅费、资料费等。经费由专业带头人负责支配使用。
3.在进修、培训、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安排。
4.同等条件下,在晋升职称、岗位晋级和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根据评选条件和《专业目录》(附件3),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申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做好遴选和初审工作,力争选拔出师德高尚、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优秀人选,带领专业高质量发展。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7月26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1)和《XX学院专业带头人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刘晓腾处(综合楼926)。
人事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