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2023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通过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见附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三、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未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请先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后,再行学习。
(二)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请校内各专业技术人员抓紧时间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非因特殊原因,原则上自2024年起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三)2023年度拟进行职称申报人员,请务必于职称申报工作开始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人事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