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表彰和鼓励教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现决定对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在职在岗教师进行统计。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截至2023年8月31日,从事教学工作年限累计已达30年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且能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廉洁自律。
二、计算办法
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是指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包括在校外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9月2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荣誉证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人事处刘晓腾科长钉钉,纸质版交至人事处926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