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职业教育类)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本次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职业教育)候选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我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共遴选4名教学名师候选人,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教学名师候选人。
三、遴选条件
所申报候选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高职学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港澳台地区专家已在省内高职学校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省内高职学校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申报。
2.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8—2024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遴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任教师向所任教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后推荐至学校,材料交人事处。
(二)专家评审。学校将成立专家组,严格对照指标体系对各教学单位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选。
(三)遴选推荐。经专家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并报省厅。
五、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动员,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选拔出来,充分发挥评选“名师”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三)确定后的申报人须参考《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以及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各2份连同电子版报给人事处张龙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3月14日16点前。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