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各单位每项限报1人。
三、评选条件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2.全国模范教师
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的骨干带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突出,重点推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管理人员。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将立德树人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至学校,同时填写相应的推荐审批表(见文件附件6、7),并于2024年6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填写好的推荐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于人事处张龙雨处,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