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各单位限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高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7.具体推荐条件详见教办人〔2024〕215号文件(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2.请各部门动员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申报,部门负责人于7月19日上午9点前将本部门推荐人选填写的《2024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档发至人事处刘晓腾钉钉。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