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社局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摸清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底数,现开展我校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需要统计历年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重点是十八大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指的是获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的表彰奖励(注:获得省厅和国家部委内设机构表彰,国贴、省贴等津贴类的荣誉,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专家库类的荣誉以及由比赛取得的荣誉等,一般不纳入统计范围);
3.获得党内表彰、军队表彰的一般不纳入统计范围;创建文明单位等创建示范活动一般不纳入统计范围。
二、工作要求
1.该项工作涉及学校荣誉及个人荣誉的统计备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统计,按时报送,切勿漏项。
2.学校取得的集体荣誉由申报荣誉的牵头部门负责报送,校属单位取得的集体及个人荣誉由所属单位负责报送。
3.请各单位认真排查,填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集体情况统计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个人情况统计表》,于8月21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部门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仝静钉钉,逾期不报视为无。
人事处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