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8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来自省内生产(技能培训)一线岗位、秉承工匠精神,为申报单位正式在岗人员,从事所申报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型“非遗”传承人。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技艺或绝技绝活,做出重要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促进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本企业或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
(三)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专项竞赛、国家级行业一类赛、省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奖牌的选手或教练团队核心人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在支持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经批准推迟退休的,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书面说明。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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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4年计划遴选15名中原技能领军人才,新乡市4个名额,校内各单位限报1人。
根据文件要求,推荐对象优先从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围绕我省“7+28+N”产业链体系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中推荐。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豫人社函〔2024〕182号(附件1)文件,严格按照遴选对象和条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申报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部门负责人于2024年9月4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人员《2024年度中原技能人才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张龙雨钉钉。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