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推动校企校地合作提质增效,我市于日前印发《新乡市“校外导师”三年行动计划》(新人才办〔2025〕1号),计划从全市企业选派优秀人才组成高校“校外导师”服务团。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读文件,结合专业(群)建设和产教融合工作需要,按照“企业需求导向、人才技术纽带、产学研协同”原则,根据专业发展需求及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填写“校外导师”需求情况,并于3月10日(周一)12点前将《校外导师需求统计表》签字盖章,连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刘晓腾。
请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好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高校外导师、企业兼职教师等编外师资质量,对校外导师需求应报尽报,对校外导师应聘尽聘。
人事处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