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110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校内教师。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公共课教师和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的人员,以专业课教师身份参加认定。
2.兼职教师。经学校正式聘任,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不得在其他单位同时申报)。(兼职教师是指受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程、实习实训课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7日--5月16日。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以《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逐级审核推荐。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rzps.ghlearning.com/)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或者登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s:www.vae.ha.cn)“网上办事”栏目访问“系统”。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个人注册
首次申报的校内专业课教师,按照《操作手册》步骤(附件2),先登录“系统”进行登录注册,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二)系统申报
个人登录系统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首页“双师认定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同时在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申报完成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审核。校内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申报等级,但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级别。系统申报操作方法及步骤请见《操作步骤详解》(附件3)。
(三)开具考核证明材料
在登陆申报过程中,需上传个人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证明(模板见附件4)、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以及近5年教学质量考核情况(模板见附件7)。只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需开具《中职系列教师证明》(附件8)。请各申报人员下载填写后交于所在教学单位审核盖章(行政代课的专业课教师交于相关课程承担单位),由教学单位于本周二(4月29日下班前统一到教务处、人事处复核盖章。有关于教学质量考核证明材料请联系教务处丁志岩老师审核盖章。有关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证明材料请联系人事处仝静老师审核盖章。
四、时间要求
因时间紧,任务重,且材料审核工作量较大,耗时较多,故请所有“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于5月8日下班前完成系统中的申报工作,过期填报的数据不再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健全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创建职教本科具有重要意义。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申报组织、审核推荐等工作,确保我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应报尽报。各教学单位负责认真统计各自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内教师(含在其单位承担专业课的行政部门教师),应报尽报。特别是自2019年以来,通过学校认定的校内“双师型”“一体化”教师以及在学校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应对照《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应报尽报。
(三)提升等级。各教学单位要鼓励教师积极提升“双师型”教师等级。2023年、2024年以来,成功申报初级“双师型”教师的,符合相应条件要积极申请认定中级“双师型”教师;成功申报中级“双师型”教师的,符合相应条件要积极申请认定高级“双师型”教师。各二级学院高级“双师型”教师数量应不低于10%。
请校内各部门、各单位重视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积极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人事处将全程负责本次认定工作,并将各部门申请认定的“双师型”教师人数进行时时通报。
人事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