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考核认定职称评价办法》(新职院〔2023〕3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6月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考核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上述申报条件要求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在上述规定从事本专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二、申报人职称考核认定的基本条件
1.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2.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艺美术、艺术(限演员、演奏员专业)等系列不具备最低学历要求的人员,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
有关本次职称申报的具体条件可参照新职院〔2023〕32号文件(附件1)。
三、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需通过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快捷通道”栏内的“职称评审”,进入“河南职称”网站,直接点击“职称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用户登录”,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评审类型选择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在“初定”或“考核认定”中选其中一个类型。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职称申报系统中填报的各项材料需要提前上传至教师数据中心并审核通过。凡教师数据中心未查询到的数据,不予认可。
2.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不能申报助教。
3.需完成2024年或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学习。
4.有关本次职称申报工作中的问题,可咨询人事处张龙雨。
经部门考核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填写完成《2025年6月初定、考核认定人员基本信息及符合条件情况》(附件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于2025年6月6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附件3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张龙雨处。
人事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