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教监管函〔2025〕319 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高度政治责任感。
(二)熟悉教育政策,遵循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中央“双减”和科学教育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学术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过硬,在科学教育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或有较广泛的影响力;长期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教育研究、教学实践或行政管理工作。其中,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职称或为特级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和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考虑);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备 5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委会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3名,重点推荐从事科学教育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教学和教研人员。
三、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或部门要根据遴选条件和程序,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领域等,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组织填写《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须择优按推荐次序排序),于2025年7月1日下班前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于人事处张龙雨。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