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6〕19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
面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入选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人选,各教学单位限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成果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2021年以来)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人于7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人事处张龙雨处钉钉:
(一)各单位推荐、公示情况扫描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以及单位推荐情况;
(二)《202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
因本次认定推荐工作时间有限,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