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上级要求,为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的问题,现提示如下:
一、补申报年度范围
学时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依据当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要求,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完成的学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2025年完成的学时,须在当年。
二、补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9月15日-12月31日。
三、补申报方式
统一采用线上渠道。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管理入口”,使用个人账号登录进行学时补申报。
四、补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合规继续教育方式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符合本工作提示明确的学时补申报年度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成功提交学时申报申请,经所在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可提交真实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办理学时补申报。
对于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的行业,仅公需科目可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补申报。
人事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