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文件要求(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我校人事处统一向省教育厅提交本校参训教师名单,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由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具体操作手册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高校教师操作手册(附件2)。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四、账号分配
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需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分配账号,故参加培训教师请务必于2023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填写导入教师模板(附件3),并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张龙雨钉钉。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各位参训教师在填写导入教师模板时一定做好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的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学习,报名教师一旦产生学习记录,管理员将不能再次对教师信息进行编辑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