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做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2023〕211 号)要求,现就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师德违规突出问题。“清朗净化”行动期间,学校要对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排查。河南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投诉管理平台是受理群众举报的重要渠道,同时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核查处理相关举报线索。学校将建立问题线索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监管,持续跟踪推进整改。
二、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对排查发现的师德违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及时予以办结销号,形成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强化协同,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
三、校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清朗净化”行动任务。
请于2023年7月18日前,将《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汇总表》纸质档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926办公室,要求零报告。
举报电话:0373-3720926 0373-372002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