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校外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素质突出、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现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聘用校外兼职教师的备案工作。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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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教学单位根据《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新职院〔2023〕67 号)(附件1)要求及本部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拟聘用校外兼职教师情况,统一填写汇总表(附件2)及聘用审批表(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如下:
(1)政治表现情况证明;
(2)社保缴纳证明;
(3)个人资料复印件(本次备案,所有人员需后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行业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从下次审批开始,已审批备案的校外兼职教师不用附个人资料,新增资料除外)。
2.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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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文件中的聘用原则和聘用条件,认真审核拟聘人员的相关资质,不得降低标准。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面试或试讲以及技能等方面的测试,以确定合适的聘用人选。
3.本次审批备案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请各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外兼职教师的备案工作,上交材料时,将所有申请备案资料的纸质及电子档交教务处(王健)、人事处(刘晓腾)。
未按时备案的,将会影响兼职教师教学安排及课时费发放,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