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考核认定职称评价办法》(新职院〔2023〕3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8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考核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员级职称;取得员级职称或见习(试用)1年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上述申报条件要求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申报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在上述规定从事本专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二、申报人职称考核认定的基本条件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有关本次职称申报的具体条件可参照新职院〔2023〕32号文件(附件1)。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快捷通道”栏内的“职称评审”,进入“河南职称”网站,直接点击“职称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用户登录”,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评审类型选择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在“初定”或“考核认定”中选其中一个类型。网上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可提交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职称系统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上传至教师数据中心,教师数据中心无记录的,职称评审材料不予认可;
2.无高校教师资格证,不能申报助教;
3.因今年继续教育工作还未完全开展,因此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可暂不提供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但今年年底,本年度教育教育学习必须完成;
4.有关本次职称申报工作中的问题,可咨询人事处张龙雨。
经部门考核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于2023年8月1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送至人事处922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