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要求(附件1),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11月14日-16日。
(二)审核部门及地点:
参评资格审核:人事处(综合楼922,张龙雨、仝静)
业绩材料审核:
教务处(综合楼302,程志刚、汪浩、姚非非、丁志岩)
科研处(综合楼1113,左玲、薛茂超)
学生处(综合楼319,李坤)
(三)具体安排:
1. 11月1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艺术学院。
2. 11月15日:智能制造学院、数控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旅游学院。
3. 11月16日:交通学院、财经学院、建筑学院、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行政职能处室。
二、职称材料审核程序
(一)参评资格审核
1.申报人员携带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需A3横向填写打印,1式2份)、《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前往人事处进行审核。
2.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上签字,一份交人事处,一份申报人员留存,《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交给人事处留存。
3.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人员,不得进行后续程序。
(二)业绩材料审核
1.教务处负责教学业绩材料审核、科研处负责科研业绩材料审核,学生处负责学生工作业绩材料审核。
2.业绩材料审核前,申报人员向审核人员出示人事处签字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将《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人员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A3横向填写打印,1式3份)和电子版提交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业绩材料,由相关部门审核人员签字。
(三)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携带相关业务部门签字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人员业绩情况一览表》前往人事处(综合楼922)进行职称申报材料备案及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核将以教师数据中心上传材料为依据,申报人员所有报送的资料均需提前上传至教师数据中心,并完成审核。教师数据中心无记录的,职称评审材料不予认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转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中的申报专业一栏需按照人事处提供的专业名称(附件5)准确填写。
(三)申报人员中有辅导员班主任经历者,需向学生处提交《职称评审辅导员班主任经历证明及承诺》(附件6)纸质版。
(四)申报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系列人员,需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处开具证明材料(附件7、附件8),并交至人事处。
(五)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新修订的《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可以通过人事处网站“制度建设”模块进行查阅,网址链接:http://rsc.xxvtc.edu.cn/zdjs.htm。
人事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