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校外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素质突出、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现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聘用校外兼职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申请材料
1.拟聘用教师情况说明。在情况说明中需写明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人数、教师人数(含整体教师人数和相关专业教师人数)、生师比(含整体生师比和相关专业生师比)、申请聘用教师人数、申请聘用校外兼职教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附配课表)。
2.信息汇总表、聘用审批表及佐证材料。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聘用校外兼职教师情况,统一填写信息汇总表、聘用审批表并附佐证材料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模板见附件2),所聘兼职教师需有工作单位,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个人社保参保证明(进入支付宝,搜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下载PDF文件打印);
(3)新备案人员需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特殊人才称号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之前已审批备案过的校外兼职教师不用附此项佐证材料,新增资料除外。)
二、提交申请材料并备案
1.拟聘用教师情况说明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
2.普通校外兼职教师材料(附件3、附件4及佐证材料),经相关教学单位审核后交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特殊兼职教师(购买服务)材料(附件5、附件6及佐证材料),由负主体责任的二级学院审批后交合作办学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审批备案。
三、签订劳务合同
备案手续完成后,需统一签订劳务合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 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我校三年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发展目标,扩大校外兼职教师中真实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数量和比例,使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比例逐年提升,2027年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
2.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文件中的聘用原则和聘用条件,认真审核拟聘人员的相关资质,不得降低标准。
3.聘请的兼职教师应长期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鼓励聘请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等。
4.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兼职教师选聘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新拟聘人员进行面试或试讲以及技能等方面的测试(要求各教学单位将试讲过程录制视频材料留存备查),以确定合适的聘用人选。将相关面试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包含时间、地点、试讲人员、组织者、评委、评分结果等信息),按要求交人事处审核备案。
5.本次审批备案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请各教学单位以部门为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外兼职教师的备案工作,上交材料时,将所有申请备案资料的纸质及电子档依序交合作办学办公室(王鲜华)、教务处(王健)、人事处(刘晓腾)。
6.教学单位在开学前应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校外兼职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学技能等相关内容培训,并在9月1日前将培训情况报告(含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及相关照片等)盖章扫描版提交至人事处刘晓腾钉钉。
未按时备案的,将会影响兼职教师教学安排及课时费发放,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
人事处 教务处 合作办学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